党务动态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4-27  点击:




各分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现将2015-2016学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重点方向的分类指导

1.分党委。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大学生党员专业创新创业及示范活动,加强党建活动场所和阵地建设等

2.机关服务单位党支部。构建示范带动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党支部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岗位练兵活动,带动推进单位管理服务工作创新等

3.教工党支部。构建围绕教改科研发挥作用的支部表率引领工作机制,构建深化落实导师制的支部示范带动工作机制,构建服务教师职业发展的支部传帮带工作机制,探索服务及推进学生技术创业的有效途径等

4.学生党支部。构建学生党建有机融入朋辈教育的工作机制,促进新党员质量提高、作用发挥的新途径,激励学生党员带头技术创业,创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骨干队伍等

各级基层党组织既可根据上述立项选题重点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立项活动的具体主题;也可围绕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自行确定其它的立项活动主题。立项主题要做到紧扣中心工作、党的元素鲜明、有支部工作特色。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设计。各分党委、党支部要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的讨论,明确立项活动的主题、主要目标、具体开展形式。要通过集思广益,拟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以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2.项目申报。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给分党委。分党委要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同意立项的活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

分党委除直接上报分党委工作立项项目外,对分党委已资助的党支部工作立项项目要择优挑选1-2个,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经组织评审,被确定为校级重点项目的,学校将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

分党委在平时工作中,若发现有价值的“立项活动”项目,可以个别向校组提出,经评审同意可及时补充确定为校级重点资助项目。

3.项目管理。各分党委要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指导,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报告。

在“立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突出党的事业观念和作用发挥;要克服把党日活动和“立项活动”混同问题,增强“立项活动”的连续性、丰富性、系统性;要避免用团支部立项、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立项活动”的现象,要使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在相关工作中,积极起到引领示范、创新突破、攻坚克难的功能。

在项目管理上,还要注重通过单位网站、易班和微信等形式宣传活动进展,做好工作推广;要注意各项活动的策划案、图片、视频、小结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增强“立项活动”的完整性;要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推广活动成果。

分党委要做好组织验收工作,主要对其活动目标、效果进行考评,对完成情况好的要予以表彰。获校立项资助项目,校组将在分党委验收基础上,开展验收工作,同时开展好“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择优挑选项目参加省级“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三、时间安排

“立项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立项申报。2015510前,各分党委向校党委组织部申报校级立项项目。申报时,须填写《福州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一式一份),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fzu.edu.cn,联系人柯江锋,联系电话22866006

2.立项评审。5中旬,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重点资助项目。

3.实施及总结。各基层党组织按计划实施好“立项活动”,并通过单位网站、易班和微信等形式宣传活动进展情况。20164月上旬前,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4.优秀成果评选。2016年5月前,各分党委完成本单位的优秀立项活动成果评选工作。在分党委评选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学校于2016年5月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附件: 福州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