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有序高效地完成年度党内统计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骤做好工作:
一、落实好201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对照计划,抓好落实,所有在2015年内预审的发展对象,其讨论发展的支部会议和党委会议应在年底党内统计之前完成。为切实加强《入党志愿书》管理,杜绝发展党员工作漏洞,凡未发展者《入党志愿书》应在党内统计时退还校组;支部已发展但上级未审批者,应将《入党志愿书》报校组检查并登记;上级审批不同意发展的,须在“党委审批栏”写明组织意见并退还。
对于2015年全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未能及时完成的单位,应书面向校组逐个说明原因。
二、做好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指导性意见
各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党内统计的成果,分析本单位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队伍状况(包括党员占同类人员的比例)和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制定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本科生2014级应于4月15日前发展一批党员,使各班有3名党员;2015级应于11月15日前发展一批党员,使各班有1名党员。
三、维护好“党内管理”软件的数据
1.各二级党组织应于12月15日前做好静态信息修改报批工作。修改上年度党员库、今年新发展审批党员中“学号人码、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籍贯、民族、出生日期、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十项信息,须将《更改(正)静态信息申请表》及指定的“工作具体要求”的材料上报校组(通过“党内管理”软件中党员信息维护“静态信息修改报批”功能按钮进行)。
注:本科生学号更改为研究生学号、“招聘”更改为“人码(校人事处五位码)”、学生学号更改为教工代码,可直接使用动态信息修改。
2.从组织部网站上下载新的“党内管理”软件准确录入党内管理各项数据,维护好“审批结果登记及报备”、“录入接收组织关系”和“录入转出组织关系”、“二级党组织内调整”、“集体转出名册中留本院就业/学者情况”、“出国出境党员管理”、“动态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身份、职业、职称、一线情况、学历、学位等)、“静态信息修改报批”等。(全部项目都应点击查看过)
3.党支部组织编码严格按照规范编码,通过“党支部设置及选举”进行修改,凡今年撤消的党支部应录入相应的“撤消时间”,上年就已经撤消的党支部记录应加以记录删除。
4.通过“接收校组管理的数据”接收“校组管理数据”(专用U盘拷贝),接收前做好“输出内容”备份,接收后进行“党员库刷新”。
5.查清党内管理数据存在的问题,逐一点击检查“党内管理”各模块,注意校核、审核提示信息并逐一解决。
6.上报不存在错误的“党内统计上报数据”及《名册》(进入“预览党内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第六条“党内统计信息检查”,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名册》及电子数据”按钮)。
四、单位上报材料
1.上报纸质版“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一份,需党委书记签字)、“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一份,封面需用公文纸)。
2.上报2015年度接收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和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本存根。
3.《预审同意发放<入党志愿书>名单》(预审表一份放入档案,一份分党委留存,不必上报校组)。
4.党内统计信息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5.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6.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五、校组检查上报材料
1.校组检查“党内统计上报数据”,若仍存在问题,退回原单位修改电子数据。
2.对“福州大学党员发展审批登记表”,打印时点是否与电子数据一致。
3.对“接收组织关系名册”与接收的介绍信逐一核对(重点:姓名、身份证号、正式或预备);对“转出组织关系名册”与介绍信存根逐一核对。
4.检查“党内统计信息名册”。
5.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4日上午:物信学院、材料学院、阳光学院、继教(海洋)学院、直属单位、生工学院、紫金学院、经管学院、后勤党委
12月24日下午:机械学院、化学学院、至诚学院、电气学院、人文学院、科技园区、数计学院、经管学生、石化学院
12月25日上午:土木学院、环资学院、法学院、建筑学院、马院、外语学院、机关一、机关二、离退直属、退休直属、工艺美院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