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要求,请各分党委及时抓好本单位排查工作小组成员的业务学习,切实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掌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流程图》(请分党委秘书本人在3月22日上午10:00后到校组领取)。为做好排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核查党员信息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核查党员名册。①对《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有关项目,一时难以掌握情况的要作出标记(一般用铅笔画“?”表示)。②从组织部网页“信息化建设”栏目下载并重新安装“党内管理”系统,在将计算机系统时间变更为“2016.03.10”后,点击“党员登记名单”按钮,打印出“一致性识别码”相同的各支部《分党委校核支部党员名单》(附支部登记的《党员名册》)、《福州大学分党委党员名单》(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核查党员档案。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入党志愿书;看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没有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对没有党员档案、档案材料缺失、党员身份存疑的要记录下来,如实填报《核查党员档案情况报告表》(附表一),并上报校组。
3.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情况,对流动党员、失联党员进行重点登记,初步掌握流出时间、原因和去向。分党委要填报《流动党员情况登记表》(附表二),党支部要填报《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①请各分党委对照校组提供的“2007-2015年党内统计党员减少名单.xls”,逐一查找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对不慎遗失的存根要逐一登记,填报《2007-2015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遗失情况登记表》(附表三)。②对2007年以来,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时间、接收单位、明确查找责任人及现工作单位进行登记(附表四)。③对往届未收到回执的毕业生由分党委填报《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④分党委将2007-2015年的介绍信存根及回执,交校组抽查。
5.核查党员现实表现。看党员能否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有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有问题反映的要重点记录下来。有关情况要及时在4至6月的各月上旬排查工作情况报告中写明。
请各分党委于3月31日填好“附表1-4”(若没有也应填“无”盖章上报),并上报校组。联系人:柯江锋,联系电话:22866006。
(依申请公开)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1日
附表一:
核查党员档案情况报告表
分党委(公章): 书记签名: 报告日期:
序号 |
党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党员档案存在问题 |
查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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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流动党员情况登记表
分党委(公章): 书记签名: 报告日期:
序号 |
党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 |
现所在党支部 |
流出日期 |
流出原因 |
去向 |
失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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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2007-2015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遗失情况登记表
分党委(公章): 书记签名: 报告日期:
序号 |
党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 |
转出时间 |
去向 |
有无回执 |
开具介绍信经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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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2007-2015年未收到回执的院外校内责任人情况登记表
分党委(公章): 书记签名: 报告日期:
序号 |
党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 |
转出时间 |
查找责任人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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