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日期:2024-09-19  点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学院名称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外国语学院

29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5)

推免生本科专业为英语类专业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5人)

推免生本科专业为英语类或日语类专业

0502Z1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3人)

推免生本科专业为英语类或日语类专业

055101

英语笔译(12人)

推免生本科专业为英语类专业

055102

英语口译(4人)

推免生本科专业为英语类专业

备注: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推免生接收的要求与程序

1、推免生接收的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我院2025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不接收跨专业推免生。

4)除本校的支教团外,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的推免生

2、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120:8080/login.aspx)进行预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开通第一天14:00前完成正式报名。我院将从开通第一天14:00前报名的名单中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2)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手写签名。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③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

④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附件2,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

⑤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扫描)。

 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详见附件3)

3)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三、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9月22 第一批预报名截止

9月23 通知第一批复试

9月26 学院第一批复试;第二批复试根据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9月28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一批复试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登记报名

9月29 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完成拟被接收推免生的录取工作

9月29-1015 学院分批次完成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录取工作

10月15-20 研究生院汇总审查

10月20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功能关闭,未被接收的推免生资格失效

四、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2、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9月26日上午9:00-10:00;

地点:外语学院208会议室

复试时间

复试专业

复试地点

2024926

(星期四)

14:00开始

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外语学院210会议室

2024926

(星期四)

14:00开始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日语)

 

外语学院211会议室

2024926

(星期四)

14:00开始

英语笔译

英语口译

 

外语学院208会议室

 

备注:①以上是第一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时间。第二批、第三批接收时间视第一批接收情况待定。

3、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

英语语言文学

外语水平与综合素质测试

口试/面试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语水平与综合素质测试

口试/面试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外语水平与综合素质测试

口试/面试

英语笔译

英汉翻译水平与综合素质测试

口试/面试

英语口译

英汉翻译水平与综合素质测试

口试/面试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经复试或者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推免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参与考核所有推免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及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我院网站。各专业复试结果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3、复试体检。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及复试材料EMS邮寄至: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外国语学院204办公室 胡老师收 0591-22866254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出现以下情况的推免生,我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

4)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对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有疑议的同学请及时反馈外国语学院党委。联系电话:22866258。联系人:李老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