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5-03-18  点击:




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现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组长,院党委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与资深硕导任组员。

(二)成立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5名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另每个小组配备专业秘书1名,并由学院纪检委员巡视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面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我院复试小组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小组、翻译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小组(1)、翻译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小组(2)共三组。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我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执行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线要求。

2、我院所有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详见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3点-4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到: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普通全日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两份(复印件需学生本人签名),2015年9月1日前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供在学成绩单和可按时毕业的培养单位(或省市自考办)证明;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准考证(若遗失,此项可免交);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学生本人签名);

(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

(7)本人1寸近期彩照一张(留在自己手上,不用上交学院,体检时使用。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经审查以上材料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提交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缴纳,届时将开具相关发票。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专业特点,各专业复试内容与方式如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所占比例

复试方式

英语语言文学

专业课测试

40%

笔试

相关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60%

面试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专业课测试

40%

笔试

相关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60%

面试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所占比例

复试方式

英语笔译

专业课测试

40%

笔试

相关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60%

面试

英语口译

专业课测试

40%

笔试

相关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60%

面试

 

笔试时间3个小时,笔试现场全程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现场全程录音。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所余成绩的平均值。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项目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

(资格审查)

3月23日下午15:00-16:00

福州大学新校区外国语学院二楼大厅

专业课笔试

3月24日上午8:00-11:00

福州大学新校区外国语学院院楼第一语言室、第二语音室、第六语音室

面试

3月24日下午13:30-

福州大学新校区外国语学院院楼第六语音室(候考)、405教室、同声传译室、第二语言室

体检

3月23日

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校医院(旧校区: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体检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至我校旧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日可正常进食,即体检当天不必空腹。

3、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带一张一寸相片和体检费80元(带本人身份证),并在体检单上标明本人所报考的学院名称。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福大校医院(福大旧校区:福州市工业路,福大南门外)。
4、到场时间:上午8:00-9:00;下午2:00-3:00。

五、关于调剂及其复试

(一)调剂复试的基本原则

1、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且一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相同。在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后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进行调剂。

2、初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3、从校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基本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招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上者(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招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上述原则若与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4、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5、单考生不能调剂。

(二)调剂办法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在系统里公布,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直接上网填报志愿申请调剂,同时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我校统一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4办公室邮编:350108收件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6254

六、录取

1、计算总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我院将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2、确定拟录取学生的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的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后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组,由校有关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监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等人员。复试巡视组在复试过程中深入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复试现场、旁听面试等方式来巡视和监督复试工作。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学院纪检申诉电话:0591-22866258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