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5-03-17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目前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尚有部分名额接收调剂,欢迎优秀考生来我校学习深造。

学院概况: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创办于 1978 年,由英语系、日语系、德语系、大学英语教学部、剑桥商务英语考试中心以及外国文学与翻译研究所、MTI中心等组成。现有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点、二级学科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点、日语语言文学及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2名,在职正副教授共49人,讲师81人。133位专任教师中8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年还聘请10名左右外国专家到院任教。我院在英美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文体学、应用语言学、外语教学等方面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在2012年全国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位点评估中,我院在61所参评硕士授权高校中排名第21位。近五年来获得国家社科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项目2项,全国翻译专业研究生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项目1项,省社科规划项目16项,省教育厅社科项目65项,省部级和校级各类教改项目共35项。学院现有三门省级精品课程(大学英语、英语专业精读、英语专业翻译)、一个省级教学团队(大学英语)。

调剂原则:

1、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且一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相同。在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后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进行调剂。

2、初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3、从校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基本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招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上者(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招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上述原则若与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4、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5、单考生不能调剂。

调剂办法:

318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在系统里公布,符合调剂条件且有意向调剂至我院的考生请于318中午前直接上网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院将于318下午确定复试名单,319上午发出复试通知。同时请到我校研究生主页上下载我校统一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4办公室

邮编:350108 收件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6254

调剂名额:

 

专业

需调剂人数

日语语言文学

0

英语语言文学

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

英语口译

4

英语笔译

22

版权所有©外国语学院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  |  邮编3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