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6-04-26  点击:




(2016年4月8日试行稿)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更好的规范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由学校公布计划,统一组织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在操作程序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数量(含院内转专业)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以内。

二、基本条件

(一)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所有条件,方可申请转专业:

1.具备《福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修订》所列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

2.必须为具有福州大学学籍,且在申请转专业前,已在学期初完成注册手续的我院在读学生。

3.必须为我院在读一年级的本科学生。

4.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在就本人兴趣、志向进行详细书面说明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5.经学生家长、学院学工组和系主任书面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各项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标准者;

2.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军事训练、政治理论课、外语、大学信息技术基础等)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3.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任何处分者;

5.经转学进入我院学习者,或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6.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专项生、艺术类等;

7.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8. 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转出学院考核内容

(一)组织考核形式

对于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并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在教务处系统上提出申请。学院内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由学院分管副院长、副书记、教学干事、辅导员等组成院内评审组进行面试。

(二)考核成绩构成

评审成绩=综合测评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两者规定如下:

1.综合测评成绩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手册《福州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对学生的学业和德育进行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测评*80%+德育测评*20%

其中学业测评成绩由按照五级制的学生学分绩点恢复百分制(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考核与成绩记载)》);德育测评成绩根据《福州大学本科学生德语测评加减分参考细则(修订)》。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考量学生转专业目的性、专业素质适合度、转入专业的了解三个方面,由评审组成员根据学生的表述及相关证明进行打分。

(三)转出比例

根据校教务处规定学院转出比例在10%以内,学院按照专业人数分别限定在本专业人数的10%以内。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数和当年的转专业情况进行具体的比例限定。

四、转入我院要求:

(一)转入我院英语专业的要求

对申请转入我院英语专业就读的其他专业学生,除了必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英语基础好,对英语专业有较高兴趣;

2.大学英语二级起读期末成绩70分以上,大学英语三级起读期末成绩60分以上;

3.口语、听力、语音能力较强;

4.如果基础好(考核成绩优秀)可同本科二年级英语专业学生一起修读;如果基础不够扎实需同本科一年级英语专业学生一起修读。

(二)转入我院日语专业的要求

对申请转入我院日语专业就读的其他专业学生,除了必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日语专业,日语学习目的明确。

2大学英语二级起读期末成绩70分以上,大学英语三级起读期末成绩60分以上

3无日语基础的学生需从本科一年级开始修读,有日语基础的学生通过转专业考核后(考核成绩优秀)可从本科二年级开始修读。

(三)我院德语专业暂不接收转入学生。

五、转入考核内容与方式

我院转专业考核分专业进行,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英语

语音、英语表达能力

面试

日语

无日语基础

有日语基础

日语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所应掌握的相应内容、日语表达能力

面试

考核成绩优秀的(85分及以上)可从本科专业二年级开始修读,其余的从本科专业一年级开始修读。

六、工作程序

1、4月15日至4月20日,学生网上报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和自己的意愿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点击“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名两个顺序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2、4月27日前,转出学院审核。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学院教学干事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应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获准同意转出的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页面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成绩单,送交院教学办签字盖章以备后续流程使用。
        3、5月4日前,教务处对第一志愿报名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核。注册中心对申请第一志愿转入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各专业基本接收条件的学生名单转送至各接收学院进行下一步考核操作。
        4、5月11日前,接收学院考核、拟定第一志愿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各接收学院应及时通知报名学生携带转专业审批表、学分成绩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特长的证书复印件等)于指定日期进行考核,各学院应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所有第一志愿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在5月11日前将拟同意转入各专业的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确认操作,打印《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汇总表(第一志愿)》并附相关申请、考核等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注册中心。
        5、5月18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第一志愿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将取消第一志愿拟接收资格,并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审核阶段。
        6、5月21日前,教务处对第二志愿报名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对于接收名额在第一志愿阶段已收满的各专业将不再接收第二志愿报名的学生;对于接收名额在第一志愿阶段未收满的各专业,注册中心对申请第二志愿转入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各专业基本接收条件的第二志愿报名学生名单转送至各接收学院进行下一步考核操作。
        7、5月26日前,接收学院考核、拟定第二志愿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各接收学院应及时通知报名学生携带转专业审批表、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特长的证书复印件等)于指定日期进行考核,各学院应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所有第二志愿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在5月26日前将拟同意转入各专业的第二志愿报名学生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确认操作,打印《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汇总表(第二志愿)》并附相关申请、考核等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注册中心。
        8、6月1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拟转名单并公示。教务处注册中心对学院拟同意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和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9、6月10日前,教务处发文。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七、学院纪检申诉电话0591-22866258。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