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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九二萤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8-10-27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九二萤火奖学金”由我院92级校友设立,本着“萤火微光,助你前行”的宗旨,旨在鼓励贫困家庭学生励志向上、勤奋学习。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学校认定的我院2017级本科贫困生、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预计资助3-6人直至毕业,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2.思想积极上进,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院校活动;

3.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2017—2018 学年上下学期成绩排名都在本专业前40%;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4.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不允许申请;

2.上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含校院两级选修课程);

3.生活有不节俭行为或不良消费习惯者;

4.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5.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院里提出申请,填写并递交《九二萤火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自述一份,形式不限。

2.学院资格审核。学院根据学生填报的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性。

3.评审。学院将候选人信息上报“九二萤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审核评选,并组织候选人面谈。评审委员会由92级校友代表组成,学院派辅导员协助评审。

4.奖助学金发放。每年将结合校友论坛或座谈会,召开奖学金颁发仪式,邀请资助人代表参加。

附件:

1.九二萤火奖学金申请表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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