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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第二次开通研究生复试调剂系统的公告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08 浏览次数:

因我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还有部分调剂复试名额,现我院再次开通研究生复试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4月8日20:00至2021年4月9日08:00。我院将于4月9日上午进行调剂生选拔工作,并于当天中午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的1个小时内回复复试通知,超过时间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欢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报名。

此批次复试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详情参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所有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调剂生复试名单按以下规则产生:由于此批次复试调剂名额较少,要求申请者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是2017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学科评估结果为:A+高校(3所,名单附后)、A高校(5所,名单附后)、A-高校(8所,名单附后)。每所高校各调剂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位,根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调剂。

7.原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至专业学位型专业,初试科目中须含有第二外语(仅限日语或德语或法语)。

8.原报考专业学位类型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初试科目中须含有第二外语(仅限日语或德语或法语)。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8日

附:

2017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学科评估结果

A+高校(3所):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A高校(5所):黑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A-高校(8所):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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