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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学习会议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院在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福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修订)》(福大研〔2018〕33号)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职责》。

2020年11月17日,学院组织线上集中学习活动,专题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会议由我院院长钟晓文教授主持,全体硕导出席会议。钟晓文教授逐条解读了教育部新颁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着重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切实要求所有导师,一定要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将导师指导行为评价纳入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

之后,钟晓文教授向全体硕导转达了《福州大学有关重申禁止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的文件内容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职责》的严格要求。针对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学位点负责人潘红教授、林继红教授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明确提出,导师应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严格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和答辩。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我院导师增强了研究生指导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与荣誉感,明确了研究生指导工作中应特别注意的准则,对规范并提升外院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黄柑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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