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公共基础课程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我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依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83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大学信息技术基础、电工学、化工原理、普通化学、力学基础课、大学英语、两课等公共基础课程组的骨干教师。
二、访学研修时间
访学研修时间为半年。
三、选派条件
1.45周岁左右,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熟悉学科教育教学规律,教学业务水平较高,有积极进取精神和较强科研能力。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工作经验,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骨干教师。
四、资助经费
学校资助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研修经费每人5万元左右,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五、推荐时间
每个课程推荐三名教师,由学院出具推荐函(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有序推荐,于3月15日前交至福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18082636@qq.com。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