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1-03  点击: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3 17:37:024  点击:3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有计划地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出国项目。各单位应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安排好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原则上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2、申请人应符合CSC《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82bb1373d23145eb91a2a19190b809c6.shtml) 规定的基本条件;

同时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73b6680b1d2449a29912988d0d49f716.shtml)。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3)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4)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6)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7)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所列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本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项目。

    4、符合所申请各项目的具体其它要求,详见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1c97f64f91e34e92ae01ed409bfa7f4e.shtml

 

    二、各类项目信息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时间安排(新变化):

    网上报名:2014年1月5日至10日;结果公布:2014年3月;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

    2、选派规模(新变化):2014年全国规模扩大300人至280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2600人。

    3、申请条件注意要点:

   (1)年龄: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邀请信: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3)外语条件: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4)课题(新增):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其它申请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95a665f9f7b743549d918ea72aadf1cf.shtml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项目)  

    1、时间安排(新变化):

CSC每年受理2批申请,网上报名: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网上报名: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具体申报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2、申请条件注意要点:

   (1)年龄: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邀请信: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条件: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4)课题: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可阅读项目说明,提早做好各项准备,详见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三)其它国家公派出国项目

    其它各类出国项目简章将会陆续在CSC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注意关注。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详见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ea0c92f944d04fada6f36310d5053d55.shtml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e37f4418078d41cc985bc0bc3c5e8a8e.shtml

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网上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5日申请),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通知

4、其他各类项目学校如有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届时将予以公布。

 

    三、申报程序

    以下仅针对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其它项目待申报开放时详见具体通知。

    (一)申请人查阅《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选择合适的项目,《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2a29122a296b4e7aa5f16f403478ee87.shtml

 

(二)2014年1月5日至10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注意:今年新增要求提交外方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的简历。

附: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具体要求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e0a8f04aa6c6440393e7c194db085bf0.shtml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材料封面盖学院章、并加盖骑缝章)、《单位推荐意见》(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用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字数500-600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394548075@qq.com

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22865283。

 

四、特别提醒:

 1、注意: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福州大学”。

    2、注意:入选者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注意:CSC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所在学院和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报CSC和驻外使(领)馆。

5、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CSC网站:http://www.csc.edu.cn/

 

五、录取、派出及管理

(一)留学基金委根据学校的推荐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学校及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二)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校人事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