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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2016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5-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来[2015]91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2015/2016学年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为了做好该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国名额201人,我校可推荐3人。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留学本科和研究生均可申报(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不可拆分使用。

三、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五、申报材料

      有意申请的学生须填写网上申请并于2015年5月21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校友楼207),电子版发至faoz@fzu.edu.cn。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候选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2、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和推荐函,主要内容包括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推荐函应由学院出具,并加盖学院公章。

       3、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学用章

       4、其它相关获奖、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六、评选流程

学院将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后上报基金委核定。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最终人选。

       联系人:赵新     联系电话:22865239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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