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社科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8-07-03  点击:




为推进社科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结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动员部署及组织策划

(一)校社科处于每年立项结果公示后召开国家社科项目工作会议,分析当年申报情况及形势。各学院总结当年申报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年申报工作计划。

(二)学院每年7月份要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申报,特别要求创新团队成员、科技发展基金支持对象、新进教师、科研骨干等积极申报。

(三)社科处每年于《申报公告》发布后召开申报工作推进会,整理出本年度申报、审核不同于往年的新要求和特殊规定,深入为教师解读申报指南、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并邀请知名学者、专家等相关人员到校进行申报辅导,与项目申请人互动交流,积极推动申报。

(四)各学院的系、研究院(所)、创新团队等科研机构要积极策划项目申报,帮助教师规划选题和组建团队。引导教师将本年度《课题指南》中自己所在学科的条目数量与上年度的条目数量进行比较,从中分析出国家和学科关注的研究重点和走向;研究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选题,避免自己即将设定的选题跟以前立项的课题重复,避免选题没有新意/或者陈旧/或者雷同。课题组成员选择应注意学历、学科、职称、基础等方面的结构。

(五)社科处定期深入学院开展申报调研,对全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队伍进行摸底排查,培育、扩大申报队伍。

二、申报材料论证及审查

(一)学院要加强课题申请书的论证工作,对课题申请书开展以下环节的专家评审,并要求每一环节保留原始评审资料或佐证材料,最后与申请书一并交由社科处,作为校内择优遴选的依据。

第一,申报者利用暑假时间完成初稿,围绕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合的原则,精心选好题,注意特色,选题要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创新观点,客观准确的把握课题的现有成果及发展方向,预期价值突出;研究内容要具备正确的指导思想、重点突出,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国内外研究基础的梳理要精准透彻、作证充分。每年10月份前自行邀请业内同行或同门评议,对申请书进行完善。

第二,各学院的系、研究院(所)、创新团队等科研机构每年11月底之前应组织内部研讨,对本单位的申报者进行同伴评议,就选题、国内外学术史梳理、选题价值、研究内容和重点难点、研究方法、研究的可行性、观点创新程度、研究基础及核心观点、经费预算、研究队伍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

第三,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议指导,对选题和论证的实质性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把关。申报者利用寒假时间,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精益求精,直到没有修改的空间,尽量提升选题分量和论证质量。

(二)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做好形式审查,对申报者递交上来的每份《申请书》《活页论证》,特别是对申报材料的文本格式、有没有跳页、有没有自行删除表格、大小标题的标号是否规范、课题名称的规范性、研究队伍的合理性、研究类型与研究时间的跨度是否合适、预期成果、青年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有没有超龄、成果字数是否合适、经费概算是否科学合理、活页有没有透露信息、前期研究成果的相关性、前期成果的核心观点是否有遗漏、中外参考文献的选择、条目是否清晰、版面是否整洁,等等,这些方面都要进行认真审阅后上交社科处。

(三)校社科处负责审查把关,力争做到每一份申报材料都符合要求,提升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工作督导及保障措施

(一)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制度,对每项工作进行菜单式分解,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

(二)学院在整个申报过程中必须做好“三论证”,即申报者邀请同行论证、系(研究所、创新团队)举行会议论证、学院邀请专家论证,切实做到“三提高”:提高申报认识,提高过程管理,提高申报质量。

(三)定期开展申报工作进度“三查”,即系(研究所、创新团队)每年9月份检查申报者撰写申请书进展情况、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每年12月份核查系(研究所、创新团队)申请书论证情况、校社科处督查各学院台账,确保“三到位”:动员到位、论证到位、经费到位,校社科处对学院开展的专家咨询等申报活动给予相应经费的支持。

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