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版)》中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工作,现开始申报2018年度科研绩效工作量数据,请各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科研绩效工作量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提供论著证明材料,提交学院;(2)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签章的专项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一式1份)提交社科处;(3)社科处审核计分,下发学院反馈予教师;(4)学院无异议后,社科处核算总分;(5)学院核实总分及所有信息,无异议后打印各类信息清单及汇总表并签章后交社科处存档。
二、 申报要求
1、所有的科研工作量指标都应符合福大人〔2017〕116号《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
2、对各类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及附件材料:
科技项目: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8年新立的项目,数据以《福州大学2018年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表》(新立项目)为准。
著作: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8年出版的学术著作,请附著作首页、版权页及体现我校执笔撰写字数页。
论文: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7发表的论文。2017年论文同时执行福大人〔2013〕156号及福大人〔2017〕182号。
获奖成果:2018年度获得的国家、省部级科学奖励。
优秀建议被采纳:2018年被录用或采纳的咨政类的建议、专报稿件、呈报稿件等(含福建日报理论版)。
科技平台: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8年批准建立的各类科技平台、2018年通过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评估的平台或已有的省级以上平台。
学术交流: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8年承办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请附承办会议通知、会议议程、各单位参会人员签到表、新闻稿、会场照片等相关证明复印材料。
三、 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