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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大学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10-23 浏览次数:

各文科学院:

2017年我校启动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共支持培育重点团队5支、一般团队6支。目前已有1支重点团队完成目标任务、2支一般团队完成75%目标任务、3支一般团队完成50%目标任务。现拟启动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二、申报内容

1. 重点支持学校高端科研人员围绕重点学科基础理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以及其他国家级项目,产出社科高水平成果;

2. 本计划分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分别设置遴选条件和目标任务。培育周期为4年,资助若干个重点和一般的创新团队。重点团队资助100万元,一般团队资助6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一般应依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平台,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

2.创新团队负责人1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博士导师不超过61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2.重点团队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两次国家项目;团队成员6-8人(不包括负责人);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允许一位成员最大年龄超过50周岁;

3.一般团队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国家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团队成员5-6人(不包括负责人);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成员个人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4.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科研业绩较为突出。成员间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关系紧密。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学院的人员围绕固定的研究主题交叉融合;

5.每位教师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6. 创新团队可以聘任校外科研人员担任负责人或成员,但校外成员占团队成员总数不得超过1/3。

四、相关要求

1.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依托学院推荐。由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负责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依据团队科研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可靠性,择优选择;

2.评审确定的拟资助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目标与考核要求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批拨付,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的规定使用;

5.已列入第一批创新团队资助计划的团队和成员不得再申报;

6.申报团队成员均需本人签字或提供授权说明;

7.请各学院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行政北楼东320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通过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2865053电子邮箱:skc@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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