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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2-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4-2015年度,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深入挖掘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特色,为宣传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提升了福州大学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励各单位积极参加到新闻宣传工作中,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决定组织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各单位撰写的关于本单位各方面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校报、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以及社会各平面、网络、电视等媒体,不含本单位网站)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反响较大。

   3. 新闻宣传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素材和稿件。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学生工作社会影响力奖

   1.校园文化活动被社会主流媒体报道,效果好,影响广泛。

   2.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做好学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 责任心强,有良好的采访作风,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3.工作积极主动,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积极撰写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并多次在主流媒体刊播,成绩突出。

   4.积极配合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5.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5个。

   2.学生工作社会影响力奖10个。

   3.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职工)30名。

三、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积极推荐上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

   2.先进集体和学生工作社会影响力奖以单位申报;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推荐1人。

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学生工作社会影响力奖、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结合各单位平时向校内各媒体投稿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做出综合评定。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于12月 25 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西40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4133222@qq.com邮箱。

            附件:评比相关表格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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