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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4-06-06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草   案)

 

    一、福州大外国语学院工会选举工会委员7名。     

    二、工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四、选举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工会工作人员担任。

    五、本次选举的委员候选人选票印在一张选票上,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会员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人必须是工会会员。

    六、表示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划“×”,弃权不作符号。如另选他人,首先必须在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人栏目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划“O”。

    七、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清点,由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收回的选票数。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九、本选举办法经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三届一次工代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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